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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和要求

发布日期:2021-10-20 13:30:45

 

双阳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和要求

 

处置反映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问题线索,应当规定问题线索处置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有利于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制约,实现对问题线索的有效管控。

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定期汇总、通报,定期检查、抽查。

一、问题线索来源

(一)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司法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

(二)市长公开电话举报的问题线索

(三)来访、电话、邮箱、信件等举报的问题线索

(四)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

二、问题线索处置

(一)收到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应当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拖延和积压。市长公开电话举报的问题线索和来访、电话、邮箱、信件等举报的问题线索向主管领导汇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举报问题线索中所涉及的被举报人、事件、地点等进行调查取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现场取证、谈话问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

暂存待查是指线索反映的问题虽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时机、现有条件等种种原因,暂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存放备查。

予以了结是指线索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而采取的线索处置方式。

三、处置问题线索注意事项。在处置具体问题线索时,要提高政治站位,不能只分析具体的线索和案件,应当既研究分析被反映教师的个人情况,还要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单位总体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个体问题线索提出实事求是的处置意见。

四、纪检监察科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基层单位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

五、纪检监察科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通报,并定期对全区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自查。定期汇总、核对、检查、抽查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

 

 

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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